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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新高考什么时候实行

来源:理科考试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11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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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辽宁高考改革什么时候开始,哪年开始实行,新高考政策有哪些?下面是辽宁高考改革最新相关政策,欢迎阅读参考。 辽宁新高考启动执行时间 时间 启动时间:2018年入学高一新生 实行时

辽宁高考改革什么时候开始,哪年开始实行,新高考政策有哪些?下面是辽宁高考改革最新相关政策,欢迎阅读参考。

辽宁新高考启动执行时间

时间

启动时间:2018年入学高一新生

实行时间:2021年

高考科目

语、数、外(必考)

政、史、地、物、化、生(六选三)

改革要点:

1、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不分文理。

2、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3、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辽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1.改革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调整我省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构成,满分为750分。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各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考试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考生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报考高校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按照全国统一高考时间施行,2018年6月底前,制定《辽宁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2.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机制。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在我省招生的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新高考政策有哪些

改革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

1.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要求,修订和完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语文(含民族语文、汉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其中语文(含民族语文、汉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采用等级制呈现,设A、B、C、D、E5个等级,E为不合格,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科目的实验操作考查以合格和不合格区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同时设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级赋分。等级性考试暂提供一次考试机会,并逐步过渡到条件成熟时,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衡量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程度、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制度,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坚持全面考核,促进高中改进教学和全面健康发展。赋予学生更多选择权,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促进个性发展。服务高校选拔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衔接。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全省统一组织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严格考试管理,提高考试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信力。

2.健全和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构建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状况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将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合理确定评价的内容,将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如实记录并提供给高校招生时使用。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要求,我省将在已经实施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并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新的实施办法。

3.推进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和招生。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按照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改革目标,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的入学形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改进单独考试招生办法,依据教育部规定的条件,扩大单独考试招生院校范围和招生规模;完善综合评价招生办法,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已出台《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基础上,2017年,通过分类考试方式录取的学生数达到当年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60%以上。

文章来源:《理科考试研究》 网址: http://www.lkksyj.cn/zonghexinwen/2020/1011/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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